滷肉偷放亞硝酸鹽 “老媽蹄花”3人被拘
  成都商報記者
  施斌 柏陽月
  攝影記者 程啟凌
  核心
  提示
  東城根南街13號“易家天下老媽蹄花”的4種滷菜中加有亞硝酸鹽,該店的廚師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青羊檢察院批捕。
  被檢出亞硝酸鹽成分的“老媽蹄花”只有一家,使用亞硝酸鹽的也並非蹄花而是滷菜;而在成都商報記者昨日的採訪中,多家自稱自己才是“正宗”的“老媽蹄花”均表示,亞硝酸鹽事件讓“老媽蹄花”蒙羞。
  亞硝酸鹽使得“老媽蹄花”成為一個“躺著也中槍”的成都美食———繼10月17日青羊食藥監局在東城根南街13號、“易家天下老媽蹄花”的滷菜中發現含有亞硝酸鹽成分後,“老媽蹄花”一度成為有毒食品的代名詞。
  但是,被檢出亞硝酸鹽成分的“老媽蹄花”只有一家,使用亞硝酸鹽的也並非蹄花而是滷菜;而在成都商報記者昨日的採訪中,多家自稱自己才是“正宗”的“老媽蹄花”均表示,亞硝酸鹽事件讓“老媽蹄花”蒙羞。
  偷放亞硝酸鹽的廚師被批捕
  前不久,青羊食藥監局在一次例行檢查中,查出東城根南街13號“易家天下老媽蹄花”的4種滷菜中加有亞硝酸鹽,這家店的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名是“青羊區貴鋒老媽蹄花店”。近日,該餐飲店的法人代表謝某、一名廚師、一名管理人員已經被拘,其中廚師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青羊檢察院批捕。
  記者探訪:多家生意受影響
  “最近生意‘秋’了不少。”昨日傍晚6點,東城根南街“‘丁太婆’老媽蹄花”的負責人陳曉燕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談及相距不足百米的“易家天下老媽蹄花”被食藥監局檢出亞硝酸鹽成分的事件時,顯得有些憤憤不平。
  “平時這個時候早都排起隊了。你看,到現在客人還沒坐滿。”東城根南街向西街邊轉角處的祠堂街、店名同為“‘正宗’老媽蹄花”的“郭氏老媽蹄花”的負責人周瓊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現在即便是回頭客,也會打趣似地在點菜時問服務員:“老媽蹄花是不是要用亞硝酸鹽啊?用了就不敢吃了。”
  但也有不認同“株連”觀念的。“梁氏老媽蹄花”的店主梁亮就說:“影響肯定有,只會讓我們的生意越來越好了。”在梁亮看來,作為自己這家有著超過10年曆史的老店來說,堅持食品安全質量只會讓老顧客們越來越放心,同時吸引更多的新食客盈門。
  業內揭秘:用亞硝酸鹽的滷菜有“賣相”
  據瞭解,青羊食藥監局在東城根南街13號“易家天下老媽蹄花”檢出含有亞硝酸鹽成分的食品為:糖醋排骨、滷豬排骨、滷豬腳、珺把等。
  含有亞硝酸鹽成分的食品經試劑檢測後,會在其溶解液中呈鮮紅色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亞硝酸鹽通常被廣泛引用於工業、建築業中,人體攝入0.3~0.5克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這一點,對於餐飲行業從業者來說,並非不知道。解放街一家名為“雷祖方老媽蹄花”的老闆鄧尚明就明確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亞硝酸鹽是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這危及的不僅僅是‘老媽蹄花’,而是整個餐飲行業。”
  但即便如此,為何仍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韙,在食品中添加亞硝酸鹽?鄧尚明向成都商報記者揭開了真相———使用亞硝酸鹽的滷菜更有賣相:“在被禁止使用之前,以前做滷菜的都會用到亞硝酸鹽,這樣的滷菜色澤鮮美透亮;而用食鹽,通常滷菜放置五、六個小時之後,菜品就會發黑,沒有賣相。”
  “老媽蹄花”的品牌誰來保護?
  成都商報記者在採訪中註意到,但凡有著“老媽蹄花”招牌的店面,都會在自己的店名前不忘添上“正宗”二字、並且會在招牌一角註有:“原半邊橋老店”。但究竟誰是正宗的?
  在採訪中,當成都商報記者問及“老媽蹄花”的名頭緣何而來時,大部分受訪店主均表示不知所以,僅有解放街一家名為“雷祖方老媽蹄花”的老闆鄧尚明對成都商報記者說:“老媽出自半邊橋,就是我母親雷祖方。”
  鄧尚明說:從上世紀80年代起,他的母親雷祖方就開始在人民南路一帶經營冷淡杯為生,賣的就是入口即化雪白粉嫩的蹄花。起初,鄧尚明曾經想到過註冊“老媽蹄花”的商標,但被國家工商總局駁回,理由是:“老媽”商標已歸“皇城老媽”所有。
  “我們現在有的是‘雷祖方老媽蹄花’這個商標。但母親死後,兄弟們仍有經營蹄花的,今年9月,我又向國家商標總局申請註冊了‘鄧尚明雷祖方老媽蹄花’,目前仍在公示階段。”在鄧尚明看來,正因為滿街都是“正宗”的“老媽蹄花”,才發生了“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現狀。  (原標題:一家蹄花撒了“鹽” 好幾個“老媽”生意都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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