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1日電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涉嫌糾黨佈局入屋行劫弒母而被控一級謀殺及企圖謀殺的越南華裔女子Jennifer Pan案件19日正式開審。主控官在開案陳詞稱,此案關鍵在於一個“情”字,關係著Jennifer Pan對其同為被告男友黃志光的“痴戀”,同時也是Jennifer Pan父母對女兒關愛之情,嚴禁她與黃來房屋二胎往,卻引發愛女對他們痛恨,動殺機釀成倫常慘案。
  案件開審時,首先由主審法官保斯維爾(C. Boswell)向由8女4男組成的陪審團講mSATA解及感謝。他稱5名被告Jennifer Pan、黃志光(Chi Kwong Wong音譯)、3名黑人青年Eric Carty、Lenford Crawford及David Mylvaganam,在現階段必須視為無罪之身,陪審團必須依據控方提供的證據,以及控辯雙方對證人證供的盤問,作出不偏不倚的決定。
  主控官凱納芝茵(Jennifer Hal中古餐飲設備ajian)在陳詞中開宗明義地說﹕“這是一宗有計劃、有預謀的凶殺案,且由女死者女兒Jennifer Pan一手策劃。”
  她指出“情”字是此案的核心﹕當時24歲的Jennifer Pan,一直深愛著與她自12班時認識與拍拖6年的25歲同學usb黃志光,而她對黃的痴戀愈來愈強烈﹔不過,Jennifer Pan的父母基於保護愛女不被傷害,堅決禁止兩人來往,甚至要Jennifer Pan留在家中不能外出,對Jennifer Pan而言等同“家中軟禁”。
  控方稱Jennifer Pan清楚瞭解父母不喜歡黃志光,並對她攻讀大學藥劑課程寄以厚望,於是將這段情轉為“地下情”不讓父母知道。Jennifer Pan情趣用品曾於懷雅遜大學修讀相關課程,其後她向父母聲稱已考進多大醫學系,並正循藥劑專業進發。
  瞞父母與愛人同居
  她向父母說會與友人同租住接近學校的寓所,父母信以為真,但事實上Jennifer Pan瞞著父母,搬往居於阿積士市(Ajax)的黃志光住所,與他共賦同居,而Jennifer Pan也沒有在多大攻讀任何課程。
  凱納芝茵稱,潘氏夫婦在2010年夏季獲悉女兒沒有攻讀藥劑相關課程,而是與黃同居,於是“捧打鴛鴦”,將Jennifer Pan禁足家中,控方稱Jennifer Pan對父母的怨恨由此而生。
  她稱Jennifer Pan的友人向警方表示,Jennifer曾不下一次說想父母死,但當時友人只當她是說笑而已。  (原標題:加拿大涉買凶弒母華裔女子過堂 不滿家人棒打鴛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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