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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士去哪了?”這是病房裡經常被問及的一句話。這句話背後隱藏著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國家36年前制定的1:0.4的“床護比”至今難以達標。記者調查發現,護理需求的快速增長和護理投入的長期不足,共同造成護理人員緊缺的現狀,而重“醫”輕“護”、傷醫傷護事件頻發、護校生源減少,則加劇了這一趨勢。(5月12日《新華每日電訊》)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每千人中僅有護士1.4名,與世界大部分國家每千人護士大於3相差甚遠。“護理危機”自然與護士人才儲備不足有關,但雪上加霜的是,我國目前有超過6萬名護理人才處於歇業狀態,找不到對口工作。而數據顯示,目前有96%醫療機構床護比例不達標。一方面是護士嚴重缺乏,一方面是人才大量浪費。這種供需倒掛現象,根源恐怕還在醫院。
  醫院缺而不招,自然是有自己的“小九九”。因為護士為醫院帶來的產能無法和醫生相比擬,因此,能少用則少用,而使用臨代護士彌補更是很多醫院的慣用辦法。一面讓他們乾著超強度的工作,一面因游離於體制之外而節約了開支,即便有幸成了少數的體制內護士,同樣還是拿不對等的薪酬,似乎護士就是事實上的“二等人員”,加之近年來傷醫傷護事件的屢屢發生,在客觀上也在將他們往醫院外趕。
  而不少醫院,甚至還存在大量使用鐘點護工現象。這不僅擠占了專業護士的基本就業權,也帶來了嚴重後果,比如病人的康復難以得到有效保障,而一旦出現糾紛也給自己維權埋下了隱患。而護士人才流失現象,尤其是高端護理人才的流失也日趨嚴重。據德國護理業雇主協會公佈的消息,從2001年至今,我國已為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輸送了1100多名護理人才。因為收入已經達到了國內同行的六到七倍,致使這一規模還在繼續擴大。
  顯然,解決護士缺乏困境,首要任務是調動護士積極性,加強對護士法制化的管理。如果他們根本權益得不到保障,就難免會從“糾結”產生“心結”,最終變成“死結”,“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自然要擇良木而棲。同時,要對現行用工機制進行反思,通過制度補缺,將問題真正導入法治路徑中來。如果有政策傾斜,能將更多護士納入體制之中,有盼頭,有保障,從業積極性就會大增。而更為關鍵的一點,就是要從根本上改變“重醫輕護”現象。事實上,無論是醫療衛生機構病床與護士的配備比例,還是同工同酬等,都能在《綜合醫院組織編製原則(試行草案)》以及《護士條例》中找到明晰條款。醫院之所以不買法律帳,說到底,制度執行疲軟是主因。這裡既有法不責眾思維,恐也與缺乏抓手有關。
  所以,要切實改變護士緊缺現狀,必須找到新的“執行支點”,比如將床護比這一硬性要求跟醫院考核掛鉤,對拒不執行者進行嚴格問責等。同時,還要在醫療體制、政策上花大力氣改變目前醫療資源過於集中、供小於求的現狀,對一些公立醫院亂設貴賓房導致護士浪費進行治理整頓等。
  有真章才會動真格,動真格才會出效果,只有壓力才能倒逼出動力。如果執行到位了,醫院就會對法律心生敬畏,而護士有地位有尊嚴了,人生安全有保障了,有動力在人生舞臺上精彩綻放了,就會爭著乾搶著乾,“護理危機”就不復存在。
  文/晴川  (原標題:制度執行疲軟“床護比”豈能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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