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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高考考場,出現了一個不同尋常的身影——— 河南確山縣46歲的視障人士李金生。這是中國第一次有視障人士考生出現在普通高考考場,可謂意義重大。然而,遲來的高考機會卻沒有能夠改變李金生的命運,考試時間不足以讓他“讀”完盲文答卷,只能在兩門考試中交了白卷,成為“最先知道自己高考成績的考生之一”。
  為了爭取自己以及中國1263萬視力障礙者參加普通高考的權利,李金生從去年12月便開始了長達數月的抗爭。報名成功後,教育部、殘聯、特殊教育部門、盲人學校等多個部門為李金生準備了專門的盲文試卷,併為其配備了盲人專用文具、扶手椅等合理便利。相關部門為李金生的高考報名亮了綠燈,並提供了一定的合理便利措施,顯示了政府落實殘障人士平等教育權利的誠意。因而,李金生交白卷的新聞引來了許多爭議,不少人認為他這樣大費周章要求參加高考,卻以交白卷告終,是在浪費國家資源。應當意識到,這種“浪費國家資源”質疑的內在含義是:由於身體的缺陷,視障人士的學習能力不可能和非視障人士一樣,因而應該接受“不幸”的命運,安分地做按摩師,而不應該爭取“不屬於”他們的權利。
  對普通學生而言,參加高考是再正常不過的人生選擇,即使成績再差的學生也不會被質疑不應該有參加高考的權利。而對於李金生這樣的視障人士而言,就連簡單的在普通高考的考場上“交白卷”的權利,也是在無數人經過漫長的倡導後才有的結果。而在此前——— 相信也是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大部分的視障學生不是根本沒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就是被隔離在主流的教育系統之外,只能通過“單招單考”的方式,進入為數不多的接收視障人士的高校學習中醫按摩。即使畢業於長春大學這樣的視障人士心中的“清華北大”,視障人士的職業選擇幾乎除了按摩還是按摩,運氣好的,也許可以在特殊學校里教授下一代的視障學生按摩技術。而今年,李金生等三位視障人士終於能夠出現在普通高考考場上,不論其成績如何,顯然都意味著中國在落實視障人士的平等教育權利、打破教育隔離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更重要的是,李金生在普通高考中交了白卷,無意中上演了一次“行為藝術”,不無諷刺地打了殘障權利保障工作一個響亮的耳光。
  高中畢業的李金生在學校時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卻在普通高考中交白卷,最直接的原因是考試部門並未為他提供足夠的個人化的合理便利措施。中國簽署並於2008年生效的聯合國《殘疾人國際公約》規定,“基於殘疾的歧視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視,包括拒絕提供合理便利。”公約對於“合理便利”的定義是,“根據具體需要,在不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的情況下,進行必要和適當的修改和調整,以確保殘疾人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享有或行使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而中國2008年修訂的《殘疾人保障法》也規定,“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盲人參加的,應當為盲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者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助。”對於李金生這樣的視障人士而言,給予其參加高考的機會僅僅是一種“錶面平等”,如果缺乏個人化的合理便利措施——— 包括按照考生不同的特點提供電子試卷、大字試卷或盲文試卷,合理調整考試時間、修改替換考試內容中的圖形題等題目,他們在實質上的平等教育機會便無從談起。在李金生的考試中,儘管相關部門已經對考試進行了一定的修改,然而,考試並沒有按照李金生此前要求的那樣提供電子試卷,而是以盲文試卷的形式進行。而以盲文進行的考試僅比普通考試延長40分鐘時間,李金生在規定時間內只摸讀完了考試的註意事項,甚至連第一題都未能讀完。個人化的合理便利措施的缺乏,直接導致李金生在考試中以交白卷告終。
  李金生的遭遇反映了相關部門在以往的工作中幾乎沒有考慮過視障人士的需求,因此在第一次有視障人士參加的普通高考中顯得手足無措。不難看出,相關部門對於李金生的考試安排,是以非視障人士的想象——— 而非考生本人的特點來進行的。對於相關部門而言,視障人士的語言系統理所當然是盲文,而讀盲文可能需要多一點的時間,所以延長40分鐘時間已經算很大的寬容了。而相關部門沒有意識到的是,視障人士群體內部也有很大的多樣性,對於從小接受特殊學校教育的視障人士來說,盲文的“閱讀”沒有什麼難度,而許多後天才有殘障或者沒有接受過教育的視障人士,更加習慣於借助讀屏軟件在電腦上“閱讀”。因此,對於李金生而言,電子試卷是對其更加適當的合理便利安排。兩位引導員“攙扶”著李金生進考場的新聞照片,也反映了考試部門對於視障人士的極度不瞭解———對於視障人士的引導,只需要讓其抓住引導者的手臂,視障人士便可以根據引導者的走動判斷行動的方向和路面的變化,根本不需要“攙扶”。反觀重慶視障人士鄭建偉報考英國的雅思考試,雅思考試部門為其進行了一系列個人化的合理便利安排,包括將考試時間增加到了12小時、以盲文練習題為其進行了一次模擬考試、調整科目順序等。這些使考生能夠充分在考試中發揮真實水平的調整,其實都不難做到。
  長期以來,包括視障人士在內的8000多萬殘障人士在教育、就業、社會參與等方面的平等權利都得不到有效保障,成為“看不見”的邊緣群體。剛剛結束的高考理應是無數考生改變命運、迎接新生活的轉折點。首次走進普通高考考場的視障考生也在獲得平等教育機會上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 至少他們現在有了交白卷的權利。然而,要真正落實視障人士的平等教育權利,還需要更多的破冰。而進行這些破冰最重要的,是改變我們對於殘障人士的歧視觀念,承認他們與所有公民一樣都是權利的主體,理應和所有公民一樣享有接受教育和融入社會的權利。(作者黃詩欣系反歧視公益機構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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