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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凌晨,天涯社區出現一則舉報山西省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用公款購買台歷婚禮主持推薦的帖子。
  這則題為《關於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整合負債用公款購買台歷的違紀事項》的帖子稱,在中央紀委發出《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後,具有審計監督權力的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公然在元旦前,和往年一樣,繼續用公款購買台歷發放給全院各單位處級以上幹部(含副處),且在台歷上赫然印著“運城學院紀委”。
  1月9日下午,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主任張明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坦承:“發台歷的事是事實。”他同時解釋,“咱們訂的比較早。我讓工作人員查了訂貨記錄,台歷是2013年10月28日訂的,中央住商不動產紀委的決定是2013年10月31日出台的”。
  據瞭解,中央紀委發出《關於嚴禁公款購支票貼現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確實是於2013年10月31日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的,該通知明確規定: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曆等物品。
  張明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中央的規定出來後,我總覺得這和中央的精神不太符合,曾想著手退貨,結果對方堅決不退,稱已經製版開印了,你不要也可以,但錢不給你退,咱們汽車貸款實在沒辦法。”
  據記者調查,運城學院紀檢監察室“發台歷是慣例,已經持續10來年了,每年一本,發放對象是中層幹部以上”。張明介紹,此次發放的台歷,印製的內容是廉政教育,“都是八項規定、政績觀等”。
  另據調查,此次“總共訂了150本,花了3342元,一本大概22元”。印發台歷的費用來自“幹部教育費”,是“幹部廉政教育的一個專項支出”。
  舉報人在網帖中稱,發放台歷時,由紀檢監察室主任張明和監察室科員張帆按單位的處級幹部職數發放,並要求領取台歷的所有幹部,在紀檢監察室平時發放文件簽字的登記本上簽上個人(領取人)名字。有些幹部私下還找紀檢監察室多領取幾本,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確實是嚴格登記的,一人一本。”張明稱,台歷很早就到貨了,一直壓著沒有發,“我反覆想要不要發,後來覺得花了3000多元,不用就成廢紙了,也是個浪費,而且是上面有廉政內容的台歷,形式不錯,又不是發給幹部家裡用的,所以我想發了算了,明年就不弄了。”
  “沒想到會給學校造成影響,我正在給學校黨委寫情況說明,不行的話我就把台歷錢掏了算了。”雖然張明承認此事不太妥當,但他稱,“花了錢又不發,就是浪費,這又不實事求是了。”
  1月9日傍晚,記者接到張明來電,他說,學院黨委領導決定,將此次發放出去的台歷全部收回,“費用由我個人承擔”。
  本報太原1月9日電  (原標題:運城學院用“幹部教育費”給中層幹部發台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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